家庭農場執照經營范圍參考一:
林果、谷物、蔬菜種植、銷售;果蔬采摘。(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或限制的項目除外,需經審批的,未獲批準前不得經營。)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
家庭農場畜牧業經營范圍參考二:
果樹、蔬萊種植;花卉種植及批發兼零售;農產品初加工;農業技術推廣服務;水產品養殖;農業技術開發、咨詢、轉讓、服務;禽類養殖技術開發、咨詢、轉讓、服務;提供農業觀光休閑、采摘、垂釣服務;苗木、草坪種植、銷售;農業設施工程;農副產品銷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
家庭農場允許經營范圍參考三:
谷物、蔬菜、園藝作物、水果的種植及銷售,林木的培育和種植,內陸養殖(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養殖區域除外)及銷售,農產品初加工及銷售,電子產品(不含無線電管制器材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)、建材(不含硅酮膠)的銷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
家庭種植農場經營范圍參考四:
林果、谷物、蔬菜種植、銷售;果蔬采摘。(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或限制的項目除外,需經審批的,未獲批準前不得經營)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 經相關部i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
家庭生態農場經營范圍參考五:
可以在從事農、林、牧、漁種植、養殖業的基礎上,兼營相關研發、加工、銷售或服務,還可以不核定具體經營范圍,直接核定為“家庭農場經營”。家庭農場經營范圍以谷物、蔬菜、水果、園藝作物或其他農作物種植以及水產養殖為主要經營項目,可以種養結合或兼營相應的農場休閑觀光服務。可以從事林果、谷物、蔬菜種植、銷售、采摘;果樹、蔬菜種植,花卉種植及批發兼零售,農產品初加工;谷物、蔬菜、園藝作物、水果的種植及銷售,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等都經營范圍。